星期日, 3月 08, 2009

2007.4.3警察局作筆錄,此生決不要再有的經歷

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單那一刻,心真的有無限的無奈想到
我第一刻知道我們鄰居真的很有"閒工夫"的去提出告訴,
我忍不住大哭了起來,就在警察局抱著我的大女兒,,,,,,,,,,,,,,,,,,,,當下我已經沒辦法跟女兒解釋
為何我要在警察局哭泣,或是解釋爸媽沒有做錯事,或是鄰居叔叔有多....(難相處)
我CALL了專科同學--峰賓(現在是執業律師),除了問接下來的流程和我們善良老百姓要注意的事情外,我真的覺得,法律和這些流程真的不是保護我們這些只是想好好工作,家庭和樂,工作順利的人
感覺是變成有心人玩弄你的工具,我只有一種想法"我們真的是善良的人,爲何會遭受這種對?"........真的是無語問蒼天各位看官,你知道我家老爺被告哪一見事嗎,這句話大家一定都說過,記住,,,,,,,,,,,,面對你不知道對方善不善良前,或是對方和你說話有沒有拿錄音筆前,千萬不要在當口頭禪喔因為這些行為都是我那鄰居所為因為一句
"媽的,你到底想怎樣"中華民國96年4月3日,我家老爺要去警察局做筆錄,等待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有些好笑喔,就像電視新聞報的說有人因為三字經當口頭禪被罰錢的事情一樣囉因為鄰居的行為無法理解,我早在3/12左右去區公所申請調節委員會調解了,但是收到的通知要4/12才進行調解,各位,我們家的浴缸也敲掉重新做好了,真不知屆時要去協調哪一件事情喔所以這行繁瑣的行政流程真的不是我們這些乖乖上班的人才有時間去參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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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紀錄關於我的家人與我的生活經驗 在30-45歲前,孩子的教育應該都會是我的重心 而老爺的重心應該是在事業的建立,我們都會相互扶持,相伴到老